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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范围
深圳腾博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兼工商注册与后期运营咨询的专业化商务服务公司,主要业务为前海公司注册,基金公司注册,基金管理人备案,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商业保理公司注册,互联网金融公司注册,典当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注册等中高端服务。业务联系人李小姐 13418996738, qq 1442815141
2001年8月14日原外经贸部曾颁布过一个《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兑现我国政府的入世承诺,又正式颁布了《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5号)
(一)适用主体、公司形式和主管部门
(二)业务形式和租赁标的物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了“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采取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同时明确了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财产包括:
1、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
2、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
3、本条1、2项所述动产和交通工具附带的软件、技术等无形资产,但附带的无形资产价值不得超过租赁财产价值的二分之一。
(三)设立条件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向审批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申报程序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在收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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